隔爆型真空電磁啟動器
1.產品的適用范圍與主要用途
起動器適用于具有**性危險混合物(甲烷類)和煤塵的煤礦井下,在交流50HZ、額定電壓至1140V的線路中,作遠距離直接控制礦用隔爆型三相鼠籠型異步電動機的起動、停止和可逆轉換之用。亦可用于類似的工礦企業中。
起動器按GB3836.1-2000《**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通用要求》、GB3836.2-2000《**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隔爆型“d”》等相關標準設計、制造和檢驗。
要求:
隔爆型真空電磁啟動器
a.直接控制電動機的遠距離起動、停止和換向;
b.具有漏電閉鎖、過載、短距保護功能;
c.具有失壓保護,能防止電動機在線路中已消失的電壓恢復時的自動起動;
d.控制回路采用36V低電壓,能保證工作者的安全;
e.具有供局部照明及信號裝置的電源。
2.工作環境條件
起動器保證在下列條件下可靠工作:
a.海拔不超過2000m;
b.周圍介質溫度不高于 35℃,不低于-5℃;
c.周圍空氣的相對濕度不大于95%( 25℃時);
d.在周圍介質中無足以損壞金屬和絕緣和腐蝕性氣體、蒸氣和塵埃的環境中;
e.與垂直面的傾斜底不超過15°的地方;
f.在無劇烈震動和沖擊的地方;
g.在有防止滴水及雨雪侵襲的地方;
I.污染等級:3級;安裝類別:Ⅲ類。
產品按濕熱帶要求經特殊處理后還適用于在下列條件下工作(既TH)
a.周圍介質溫度不高于 40℃;
b.有霉茵和凝露的地方。
3.產品外形
起動器的外形尺寸附后。
4.安裝、使用與維修
a.安裝前應檢查起動器銘牌上所列技術參數是否與實際使用條件相符,各零部件在運輸時是否遭到損壞,一經發現必須立即修復。
b.起動器應可靠接地。
c.起動器應垂直安裝,其傾斜角度不得大于15°。
d.引入和引出電纜時,應用引入裝置中的橡膠密封圈、金屬墊圈、壓盤或壓緊螺姆將其壓緊,以達到隔爆要求。不使用的引裝置應用橡膠密封圈、堵板和壓盤或壓緊螺姆密封之。
e.在安裝和維修時,應妥善保護好隔爆面,清理干凈后涂204-1防銹油。安裝應保證接線箱與蓋、外殼與蓋之間的隔爆間隙不能大于0.3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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